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提案办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8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0-04-23
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A类〕

粤人社案〔2020〕79号


省卫生健康委:

  民盟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的提案》(第2020018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我省促进医养结合工作部署,加快医养结合相关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大力实施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着力加强医养服务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有效进展。

  一、加强医养结合相关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一是依托院校加强培养。我省技工教育紧紧围绕医养结合市场需求,加快调整专业设置,共9所技工院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康复保健、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遴选2所学校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开展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给予250万元资金扶持,辐射带动全省技工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鼓励技工院校通过与养老企业合作开办订单班、冠名班,共建健康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等,培养适应企业行业需求的养老相关技能人才。目前,我省共有康复保健、护理等专业在校学生1101人,开展健康养老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约4000人次。二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粤府办〔2019〕14号),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项目。面向各类群体,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开展包括养老护理员在内等家政服务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2019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7.8万人次,使包括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得到普遍提升。

  二、推进养老服务相关的专项职业能力开发。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大力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有关职业未纳入目录,按通知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前,根据《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19〕121号),为推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我厅正抓紧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的专项职业能力开发工作。现已通过政府购买、公开采购方式组织专家或开发团队,正组织开发居家养老照护、老年人日常康复应用、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老年患者护理等6个养老服务相关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三、促进医养行业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目前,国家现行职称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中,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人员,可纳入卫生系列护理专业进行职称评审,或参加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一)在护理人员职称评审方面,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职称政策体系,一是出台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部署,制定出台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突出品德的首要条件、突出创新能力导向、突出业内认可评价,将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条件,探索以工作总结、病历等代替论文,建立涵盖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价体系。二是实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改革。2016年12月,联合原省卫生计生委出台《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改革围绕健全评审体系、优化评审条件、完善评审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和建立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共提出15条具体措施。改革突出医生看病救人的职责、强调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增强客观性和针对性,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等作为评审标准的重要内容,对论文、科研课题要求不作硬性规定等。同时,解决基层以往存在的评上职称不能及时聘用甚至长期由于岗位没有空缺而无法聘用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岗位聘用制度要求,实现评聘结合,将取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并落实工资待遇,得到包括养老护理人员在内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普遍欢迎。

  (二)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方面,我省于2008年起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我厅会同省民政厅认真组织实施,包括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在内的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人员均可通过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两个级别的职业资格,促进了养老护理人员在内的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加快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医疗护理等行业提质扩容,努力扩大从业人员队伍,为全省医养产业提供人才支持。一是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深入推进实施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推行送教入企、校企合作、企业内训等培训模式,积极举办养老服务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对符合规定的,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加快提升从业人员技能素质。二是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紧贴市场需求,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积极开设老年医学、康复保健、养老护理等医养结合相关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申报省级示范性专业,加快推进相关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已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技工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引入适应企业需求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标准和培养模式,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养老服务行业技能人才。三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政策统一部署下,结合我省养老服务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积极鼓励各地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型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广开展养老护理员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四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同时,继续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助推我省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庄秀娜,020-8318254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