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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84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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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刘小平代表提出了《关于建立驻校社工制度,强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及预防违法犯罪的提案》(2020084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现意见如下:

  我厅向来高度重视和支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以人才评价为抓手,有效推动社工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一是认真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我省于2008年起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至2019年底,通过全国社工作者职业考试人数达9万多人。二是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职称评聘的衔接。推动出台《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52号),其中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国家规定可以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专业、层级的职称”。三是加大社工人才继续教育力度。每年定期发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制作公需科目视频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供包括社会工作在内的专技术人员,登陆免费学习。四是督促省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社会工作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并组织实施此类人员专业科目学习培训。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自身职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制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会同省民政厅在近期出台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体系,进一步拓宽社工人才发展通道。同时,加大力度推进社会工作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

  专此函达。


(联系人及电话:梁凤冰,020-8313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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