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0〕164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7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潘锐波委员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第2020067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多元化培养数字人才。一是以世界技能大赛引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2019年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我省选手共获得8金3银1铜8个优胜奖,参赛项目和选手全部获奖,金牌数占全国一半。二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省府办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推进新生代产业工人、企业学徒培养等十大工程,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大力培养复合型高素质技能人才。2019年全省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117.8万人次。目前全省共建成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6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57个、技能大师工作室61家,其中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34个,全省技能人才达1237万人。三是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出台《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推动企业与培训机构合作培养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至2019年底全省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约2.7万人。四是实施“广东技工”工程,建设高水平技师学院。实施 “一校一策”推动创建10所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技师学院,投入2.3亿元扶持建设133个省级重点专业和30个特色专业,其中包含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相关专业占比超过一半。加强校企合作,推动技工院校与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实训基地共建等多形式校企合作,有20所技工院校与8个国家合作共建国际学院(班)。目前全省有技工院校156所,在校生55.8万人,建立了由技师、预备技师、高级工和中级工组成的完备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广东现代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关于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一是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向科研院所倾斜的政策。对高层次人才集中、重点建设单位、基础科研单位及业绩突出的科研院所等单位,按规定核增绩效工资总量。二是建立对科研人员收入分配的倾斜机制。支持科研单位按照保基本、强激励原则,自主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薪酬分配方式,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奖励方案。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等重大战略和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制定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琳琳:020-8313493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