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0〕112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33号提案
会办意见的函
省农业农村厅:
刘建萍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广东种业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广东种业高质量发展》(第2020063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通过人才计划引进种业生物技术人才。我厅2019年起启动实施“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实行“核实认定、不限名额”,其中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申请人毕业高校扩大至全球公认的高校四大排名并首次采取在线申报,最大程度引进海外高层次青年优秀人才来粤,共入选包括种业人才在内的各类青年人才549人。目前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8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98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401家、博士工作站426家,累计培养博士后约1.6万人,在站博士后8000余人,博士后“两站一基地”和博士工作站成为引进培养青年拔尖人才的重要平台。
二、关于对境外人才实施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我厅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对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目前已有广州等8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具体认定标准。
下一步,我厅将将继续推动珠三角各市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好 “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博士后派出项目”等,不断为包括种业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坚强支持。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琳琳:020-8313493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