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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105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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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案〔2020〕171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1050号提案

会办意见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

    戴德丰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香港与广东“软对接”, 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软实力的提案》(第2020105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推广湾区人才执业资格互认方面

    2019年11月5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8号),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一是构建全面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包括推进职称评价专业领域全覆盖,畅通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渠道,完善港澳专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机制,建立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二是推进各领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促进港澳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包括鼓励支持港澳专业人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试行港澳导游在横琴自贸试验区认定执业、推进港澳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等多项措施。三是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融合发展机制。包括深化大湾区技能人才“一试三证”合作,促进大湾区专业人才评价融合发展,建立各部门、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关于降低在湾区工作的港澳及外籍人才的税负方面

    2019年,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对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具体认定标准由珠三角各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三、关于促进粤港澳三地人才流动方面

    一是自2012年启动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以来,我厅积极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建立诚信档案,推行诚信服务制度,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进行诚信状况评估,构建联合激励惩戒制度,评选出了一批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19年评选确定50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粤办发〔2018〕129号),2019年我厅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37号),以广州和深圳为依托,加快中国广州、中国深圳2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培育建设一批有规模、有辐射力、有影响力的地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并正式运营的产业园有9家,分别位于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梅州、东莞、江门、茂名和清远市;在建的有7家,分别位于珠海、韶关、河源、惠州、汕尾、肇庆和潮州市。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  洋,020-8313787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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