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0〕106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87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团省委:
张云飞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大湾区青年人才流动的提案》(第2020087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我厅研究制订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招聘人员范围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预计港澳居民每年可报考大湾区事业单位约1.7万个、涉及工作岗位3.2万个。考虑三地人才评价方式差异,对港澳居民取消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要求,对具有硕士或博士学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一定级别的专技岗位,取消职称要求。
二、鼓励港澳青年来湾区内地九市创新创业
一是推进“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串联粤港澳三地资源打造集交流、培育、实训、孵化、展示、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平台,为港澳项目在大湾区创业提供孵化“沃土”。 二是为港澳青年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自2016年以来,连续4年组织举办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累计吸引6.9万个项目报名参赛,其中专设港澳赛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积极参赛,对获得金银铜奖项目给与5-20万元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 洋,020-8313787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