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0〕100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1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委组织部: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做好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安居工作的提案》(第2020021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为完善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提升大湾区内高层次人才尤其是港澳及外籍人才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服务生态,我省全面实施《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人才优粤卡分为A卡、B卡,其中A卡主要针对高尖端人才,不受国籍限制;B卡主要针对外籍人才,特别是外籍青年拔尖人才,并对港澳台人才给予政策倾斜,放宽了申领条件,进一步优化了大湾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各方面优惠便捷措施。持卡人可享受安居保障方面情况:一是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所在地购买自住商品住房一套。二是可享受省、市相关安居保障政策,通过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实施办法,妥善解决各类人才安居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优化“人才优粤卡”服务,完善高层次人才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住房保障水平,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加优质、舒心的安居保障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 洋,020-8313787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