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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4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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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案〔2020〕97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4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委组织部:

    陈健生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营智环境 推动广东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改革

    一是大力推动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已出台了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系列38个领域中的32个实施方案。二是满完成科技型企业家职称评审工作。对广东省内科创板上市企业、硬科技类独角兽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在任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首席科学家、为企业创新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经营管理主要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共受理44家企业112名企业家申报,最终评审通过89人。三是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搭建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成长立交桥。四是建立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在本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打破限制,引入国际同行评价;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方式,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能力要求。五是积极开拓职称评价新领域。根据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出台全国首个网络空间安全工程领域职称评价实施方案及标准。从制度上确立了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也是我省今年在继测控仪器、快递工程专业后又设立的新职称专业。

    二、搭建全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平台

    一是依托平台,联校联企数据多维联动。以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信息供求平台为依托,运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分析省内各区域、各行业人才需求,该平台触角深、覆盖面广,链接国家人社部公共就业平台、泛珠三角区域人才网联盟平台、省内外多所高校,汇集人才大数据,储备人才库。二是创新模式,跨省跨境引进渠道贯通。打通省外、境外引才渠道,通过云技术的运用打通时空局限,搭建用人单位与人才对接的无障碍桥梁。在线上平台供求信息匹配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细分层次、行业、区域的各类洽谈会。以“线上匹配+线下洽谈”的精准引才模式,为地方及行业靶向输送人才。

    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2017年初我们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粤人社规〔2017〕2号),对科研人员兼职取薪、离岗创业期限、离岗岗位聘用管理、工资社保待遇、领导人员离岗创业、工伤保险、设置流动岗位等人事管理问题进行了明确,为促进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人事支持和保障。人社部规〔2017〕4号文出台后,我们及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补充研究提出“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的意见,将“双创”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单位,保障高校、科研院所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也能够依法依规创新创业。据初步统计,全省事业单位共有1476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双创”活动。其中,316人到企业挂职,866人参与项目合作,82人兼职创新,53人在职创办企业,56人离岗创业,聘用创新型岗位人员29人,聘用流动岗位人员74人。

    四、健全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一是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倾斜制度。对人才集中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属于重点建设、基础科研以及业绩突出受到表彰和绩效考核优秀的,均按规定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另外,对省科学院逐步实行绩效工资与科研合同收入挂钩,对科研人员的收入实行“下线保底、上不封顶”政策。二是建立对高校人才、科研人才收入分配倾斜机制。支持各高校、科研单位按照保基本、强激励原则,自主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重点向关键岗位、贡献突出人员倾斜;对单位采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分配方式给予高层次人才的分配收入,按需单列核定;单位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所得收益用于科研团队(人员)的奖励部分、单位承担的各类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于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部分,暂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管理。三是下放高水平大学的薪酬分配权。由高水平大学自主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及具体分配方式,自主发放绩效工资。

    五、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抓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广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设立了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在省委组织部领导下,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公安厅等19个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相关服务职能,为15类高层次人才承办代办停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安居保障、医疗服务等32项“一站式”服务。同时,已陆续在高层次人才较多且具备条件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了34个服务分窗口,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提供最优的政策保障、营造最优的政务环境。二是全面实施人才优粤卡“一卡通”服务。全面实施《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人才优粤卡持有人可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在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医疗服务、交通服务、停居留和出入境、就业服务等13个方面享受“一卡通”便利服务,实行“无纸化”、“零跑腿”申领人才优粤卡。三是加强全省人才驿站建设运营。为促进高层次人才“用得好、流得动”,助推全省尤其是粤东粤西粤北欠发达地区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实施省市共建人才驿站项目建设。全省人才驿站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目前已在肇庆、汕尾、清远、潮州、茂名、湛江、揭阳、云浮、阳江、汕头、梅州、韶关、河源、佛山14个地市建立了人才驿站,已实现粤东西北地级市全覆盖,并逐步向珠三角地区延伸。以各地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通过技术咨询、成果转化、项目合作、技术入股、学术交流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柔性帮扶粤东西北地区。经统计,2019年人才驿站共组织人才活动1539场,培训502场,柔性引才3554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212个,签约合作项目432项,项目合作金额超56亿元,技术交易促进额超21亿元。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  洋,020-8313787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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