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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 二次会议第2019054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民政厅:
王清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培育乡村振兴社会工作人才建议的提案》(第2019054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2018 年以来,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全省人社系统坚决把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以强化农村人才供给为支撑,抓重点、补短板、促弱项,大力推进培育乡村振兴社会工作人才建设。
一、加强顶层设计,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实在管用的人社制度保障。对照省委部署任务清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构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乡村振兴“1+N”政策体系。冠“经省政府同意”出台厅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出台进一步加大返乡下乡创业支持力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意见,研究起草乡村专业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新乡贤返乡工程行动方案、乡村工匠培训和评价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提供实在管用的人社制度供给。
二、实施乡村人才集聚行动,大力支持人才“上山下乡”。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以人才工程为平台、加强乡村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扬帆计划”、“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增设粤东粤西粤北乡镇引进专技人才项目,有力促进我省人才队伍包含乡村振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目前,共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评选高层次人才156人,引进紧缺拔尖人才100人,青年博士183人。推进农业人才职称改革,加快构建符合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的职称评价体系,2018年新增农业高级职称人才204人。逐年扩大“三支一扶”招募规模并提高生活补贴标准,2019年计划将招募人数增加至2000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取人大代表意见,紧扣促进乡村振兴发展主题,优化实施“扬帆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大力推进乡村首席人才岗位计划,进一步加大粤东粤西粤北引进培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青年人才力度,推动各类人才向乡村地区集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