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18〕224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政协十二届
广东省委员会一次会议第20180066号
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台办:
我们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06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改革开放以来,台资企业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和关心台资企业的经营发展,结合职能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场地、资金、用工等实际问题,并不断出台举措吸引高层次人才来粤就业,为台资企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实施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给予初创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资金支持,并将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创业者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推动创业政策同等享受。鼓励全省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吸纳包括台湾创业团队在内的创业主体入驻孵化。二是推进两岸创业创新交流。举办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2017年始专设台湾赛区,积极对接岛内众多知名高校及创投机构,吸引众多台湾创业项目报名参赛并来粤交流提升,寻求落地发展机会。三是提供高质量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建立省、市、县区、街镇四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各项补贴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办理,并增设创业服务窗口,为自主创业人士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四是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大财政及投资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积极落实税收优惠,完善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港澳台地区服务提供者到粤投资人力资源服务业,推动粤台人才进一步交流。五是加大台湾人才引进力度。配合省委省政府打造科技发展引智平台,充分利用海外工作站、“海交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开展政策宣传,让更多台湾人才了解我省人才政策;同时,鼓励台湾人才申报国家“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认定项目、“粤海智桥计划”等人才项目。六是推动在粤工作台湾居民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指导用人单位为在我省工作的台湾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医疗、生育保险等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吸收委员所提建议,配合省台办等单位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在粤发展。一是鼓励吸纳台湾人员就业。推动将在粤就业的台湾居民纳入各项就业政策扶持范围,让在粤就业的台湾居民能同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补贴。深化粤港澳台人力资源服务业交流发展,营造有利于劳动力流动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推进台湾人才融入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在广东就业创业的台湾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创业引导和政策咨询;搭建供求对接平台,加大招聘会和岗位信息发布力度,为在粤的台企提供人才信息,帮助其解决用工需求。三是发挥平台载体作用。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通过“众创杯”赛事、创业孵化基地等粤台青年交流平台,努力构筑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探索开展吸引台湾青年来粤就业发展的活动或实施相关合作计划,进一步拓宽台湾青年来粤实习就业渠道,吸引更多台湾青年来粤就业创业。四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收集我省各类人才项目需求,通过海外工作站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和组织人才项目对接品牌活动,推动供需方精准对接;进一步完善“粤海智桥计划”,鼓励企事业用人单位走出去,鼓励海内外人才中介机构走进来,为我省用人单位物色更多符合我省发展的高素质台湾人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维力,8333279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