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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政协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032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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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社保卡,与全国“一卡通”对接》(第20180032号)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展

  2016年12月,我省被国家确定为第一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上线的省份,我厅领导高度重视,并在省财政厅的积极配合下,全省上下主动谋划,真抓实干,同心同德,攻坚克难,2017年7月实现了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通过广东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下称:省平台)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提前68天完成人社部“百日攻坚战”部署的跨省异地就医上线任务,全面实现医疗保险参保人持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截至2018年4月30日,全国已开通超过9000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广东省开通789家,数量居全国第一,覆盖所有有床位的基本医疗保险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占比 72.50%,且每个地市均有10家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上线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为就医地,外省备案到我省参保人员共计36万人次,作为参保地,我省备案到外省参保人员8.6万人次。跨省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共4.5万人次,结算金额10.3亿元,结算人次和结算金额均居全国第三(北京、上海之后)。与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初期系统交易成功率只有50%左右的情况相比,截至4月底,我省向国家异地就医系统发起交易的成功率超过80%,跨省异地就医系统运行平稳性越来越高。

  我省新农合于2012年完成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制度整合,统一作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为方便部分兄弟省份新农合参合人员到我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享受直接结算的便捷服务,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我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全省232家医疗机构上线开展新农合跨省直接结算进行了系统改造和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已有37家定点医疗机构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成功联通,并开展跨省就医患者转诊和结报工作。

  二、关于推进广东社保卡与全国“一卡通”对接的回应

  提案指出,“目前卡里的医保金仅局限于参保人在参保地药店购买药品。这一限制应当随着人社部、财政部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通知》的实行而突破,应将“社保卡”升级为全国“一卡通”,即参保人凭手中的“社保卡”在全国各地的医保定点药店均可刷卡购买药品,让老百姓尤其是出差异地人员、异地养老退休老人享受好政策的便利。”

  目前,我省社保卡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人社部提出的“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统一标准和工作目标推进。2016年6月,我厅发布《关于启用广东省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省内跨地交易功能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1370号),全省15个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为实账管理模式的地市已实现省内跨地市使用,未能实现的地市主要有几类:一是本地医疗政策不允许跨市使用,如广州市。二是本地社保卡尚未加载金融功能,如中山市。三是医保资金采取虚账管理模式,不能支持实账管理的涉银交易链路管理,如深圳、汕头、汕尾。四是社保卡建设工作相对滞后,未能支持跨地使用,如揭阳市。

  “全国一卡通”提案建议目标远大,但实际操作涉及众多管理部门,建设任务艰巨复杂,需从多方面统筹考虑,做好“全国一盘棋”顶层设计,循序渐进推进实施。主要有几个因素:一是现时我国除广东、山东省外,其他省的医保资金大都是采取虚账管理模式,并且各省对医保资金都有独立的管理政策。若实现全国医保个账“一卡通”购药等应用,需突破各省的政策瓶颈,建立全国统一的管理平台,健全各地医保政策的互认互通机制,才能有效实现医保个账跨省一卡通用。二是顺利实现社保卡跨省异地购药,需建立在统一国家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对持卡人的实时身份认证和交易支付安全统一管理。据了解,国家人社部正在探索这方面的建设工作。三是现时我省医保个账实账管理的地市能够顺利进行跨地市使用,是通过省人社厅和省银联公司作出大量的升级改造工作才得以在涉银交易链路实现的。因此,实现全国一卡通对接,需要中国银联牵头对全国涉银交易链路做全盘改造计划,解决出差异地人员等刷卡购买药品的问题。

  三、关于允许刷社保卡医保金进行健康体检的回应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功能,2008年原劳动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8号)、2009年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粤府〔2009〕139号)、2012年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9号),其中明确规定扩大个人账户支出范围,拓展使用功能,盘活沉淀基金,提高使用效率。将个人账户拓展为家庭账户,允许使用家庭账户代直系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支付本人或直系亲属疫苗接种、健康体检及中医“治未病”等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医保关系转移划转,也可以支付给个人。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职工自愿的原则,探索使用一定比例的个人账户金额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经办标准化建设一是以规范性文件印发《广东省异地就医经办规程》,进一步规范全省异地就医“一门式”经办、“一张网”管理、“一站式”服务工作。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放管服”要求,不断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研究建立多部门联手共管机制,有效防范基金管理风险。三是按计划完成系统切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统筹调剂使用。四是落实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推进与民政、财政共同研究省平台与民政救助系统对接,早日落实参保人异地就医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资金的“一站式”结算。

  (二)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按国家平台要求,完善省平台系统功能,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一是重点加强三目编码库管理,完成“四库”建设(政策、医师、医院、专家)。二是规范智能审核规则和审核结果处理操作规程,对直接结算费用大的医疗机构延伸审核到医生工作站,强化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并将监管重点由医疗费用监管转向对费用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施治,参保人合理就医。

  (三)继续推动医疗机构上线。增加上线医疗机构数量,重点督导尚未有定点医疗机构上线的县区至少上线一家医疗机构,实现全省每个县区至少一家医疗机构上线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对新农合跨省就医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管,督促未启动该项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切实履行责任,限期完成此项工作。

  (四)推动医保个账跨市使用建立跨地区业务通办机制,通过加强省卡系统、各地区社保系统、本地医疗系统的对接改造,全面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全省通用。对于政策未允许的地市,积极与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促进实现跨市使用;对于未加载金融功能社保卡的地市,紧跟人社部发行第三代社保卡的步伐,组织指导开展试点发行工作;对于采用虚账管理模式的地市,加强与地市各部门沟通协作,探索实账虚账之间的平稳运作,确保跨市使用顺利进行;对于社保卡建设落后地市,做好组织督导工作,加大力度实现跨市使用。

  (五)推进一人一卡,换地不换卡。出台指导文件,全面排查清理全省一人多卡问题,制定省内“一人一卡、全省通用”的业务指引,逐步建立社保卡跨地互认互通机制,开展社保卡归属地转移服务,推进省内“换地不换卡”,实现全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通办。

  (六)继续做好凭卡直接结算工作。坚持以社会保障卡作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的唯一身份凭证,严格按照人社部一卡通用的工作要求和技术规范,继续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设,为全国一卡通奠定夯实的基础。同时,探索社保卡在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的机制。

  (七)继续加大专项宣传力度。继续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专项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参保人对异地就医政策和办理流程的知晓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社保卡“一卡通”,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地市做好应用服务工作,推进基层宣传工作,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为老百姓创建更优的用卡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政协委员们对我省跨省异地就医及社保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会高度重视本次提案建议,将其作为推动我省相关工作建设的重要契机,继续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动社会卡各项工作,最终实现与全国“一卡通”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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