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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政协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一次会议第2018071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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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

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71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新医改以来,我省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积极发挥医保引导作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采取倾斜政策引导参保人到基层就医。出台政策要求普通门诊原则上定点基层,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体系的形成;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已提高到90%比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起付线降低400元以上;将家庭医生基本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引导群众就近就地就医。

二、实施适合医联体发展的支付方式。对紧密型医联体,大力推广罗湖医疗集团的做法,建立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对其他医联体内转诊住院的患者,可连续计算起付线,不降低相应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政策规定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双向转诊的引导机制。

三、加强医疗与医保信息联动今年省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明确要求医保定点协议经办机构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共享医疗机构级别类别、执业情况诚信记录、医保协议机构名单及支付情况等相关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推动三医联动,强化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稳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方式的引导作用,促进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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