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政协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一次会议第201804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周茹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参照高职院校标准提高技工院校生均拨款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关于按照高职院校标准落实技师学院生均拨款工作的建议,着眼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较客观地反映了我省广大技师学院的实际情况,对提高技师学院办学经费,满足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具有重大意义。
一、当前财政经费投入和实施生均拨款制度情况
(一)财政经费投入情况
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战略布局,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振兴实体经济、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省财政厅会同我厅,不断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专项资金等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强化对全省技工院校软硬件建设的扶持力度,先后扶持开展了基础建设、设备购置、技能竞赛、专业建设、信息化建设、师资培训等一系列重点项目,有力提升了全省技工院校的办学能力和水平。同时,也逐步解决了我省技工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二)实施生均拨款制度情况
根据我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目标要求,经方案测算和调研遴选,从2010年起,省属技工院校中先后有省国防技师学院、省南方技师学院、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省粤东技师学院、省技师学院、省交通运输技师学院及省电子商务技师学院等7所技师学院(均为国家级重点以上学校)被纳入为生均定额拨款学校。实施生均拨款政策以来,有效缓解了个别学校办学资金不足的问题,解决了经费增长与扩招增长不相适应的难题。2017年,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7]255号),规定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基准不低于3000元/生/年,经济发达地区(含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6市,但不含深圳)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5000元/生/年。
目前,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生均拨款制度的方案,2017年,已实施生均拨款政策的省属技师学院的生均标准已由原来的3700元/生/年,提高至目前的5500元/生/年,其中高耗材专业按1.3倍的系数,折算后生均拨款标准为7150元。而省属高职院校2017年的生均拨款基准为7000元/生/年,外语、理工类专业按1.2倍的系数折算后为84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按1.6倍的系数折算后更高达11200元/生/年,仍远高于技师学院的生均拨款标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提案中有关合理建议,一是进一步优化调整我省技工院校生均拨款政策。积极协调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技工院校尤其是技师学院办学经费问题的调研与分析,并根据不同层次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层次与成本的差异实际,深入研判和综合衡量进一步优化我省技工院校生均拨款政策方案,力争体现公平公正与绩效导向,推动我省技工院校快速发展、内涵发展、高端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技工院校的财政扶持力度。坚持财随政走,配合省财政厅科学做好技工教育专项资金安排工作。完善支持技工院校内涵发展的激励政策,加大对技工院校软硬件建设的扶持力度,着力提升我省技工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效益,不断扩大技工院校对高技能人才的有效供给,为广东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稳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