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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644号提案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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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4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大力推动大湾区青年人才培养,积极营造港澳青年在粤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促进湾区建设与发展。

       一、积极推进港澳青年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一是对在内地高校学习的港澳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比照本地高校毕业生相关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二是对符合相关条件港澳青年在粤创业的,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等政策扶持。鼓励全省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吸纳港澳创业团队入驻孵化。三是支持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等专门面向港澳创业者的创业孵化基地发展。举办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促进港澳创业创新团队来粤交流提升,寻求落地发展机会。

二、加强大湾区职业培训的交流合作。一是积极推进粤港技工教育合作。我省多所技工院校主动与香港职业院校对接交流,开展了师资培训、学术研讨、技能竞赛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同时,与港资企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合作项目;积极招收香港籍青少年入读技工院校。二是大力开展粤港澳青年技能竞赛活动。如广州与香港、澳门合作组织开展穗港澳蓉青年技能竞赛。竞赛对接世界技能大赛的赛制标准和组织形式,集比赛、展示、交流、互动于一体,有力促进了粤港职业技能的合作与交流三是制定港澳服务提供者独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在全国率先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独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业务,于20163月印发了《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前海南沙横琴独资举办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了粤港职业培训的合作空间。

三、加强大湾区青年人才培养力度。一是积极推动粤港技能人才职业资格互认工作。2017公布了《广东省认定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职业能力第一批目录清单》,首次采取了直接认定的方式,先行认可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的3个职业(工种)、5个等级的持证人职业能力与持有相同类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相当。粤港技能人才职业资格互认工作简化了香港从业人员再次参加考试的环节,极大地方便了香港从业人员来粤就业创业。二是积极推进粤港专业人才资格互认。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11部门201712月联合印发《关于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人才管理改革的若干政策》(粤组通〔201747号),明确提出允许港澳金融和法律专业人才在区内提供专业服务在区内鼓励建筑工程类个人执业等政策措施,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港澳相关专业人才在南沙、前海、横琴自贸试验区的便利执业。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构筑良好就业创业环境,为港澳青年来粤就业创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大力支持粤港技工教育交流与合作,鼓励我省技工院校与香港职业院校结对共建,探索开展办学合作,在师资培训、教学研讨、学生交流等方面形成交流合作长效机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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