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727号提案由我厅单独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03年,我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在全国率先贯彻业绩优先原则,对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条件作出调整,鼓励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以业绩能力为导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对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投身生产实践第一线、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2003年,我省经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有16000多人,比2002年多了7000多人。到2016年底,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38万,其中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71万人。
我厅认为,本提案很有针对性。根据国家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部署,当前我厅正牵头研究制定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提案中“将职称获得时间截止期从每年8月31日调整到每年12月31日”的有关建议,我厅将在修订完善我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过程中予以采纳吸收,不断提升职称评审的科学性,更好发挥职称评审对广大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的“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