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030号提案由我厅主办,经综合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关注我省企业用工情况,您提出的应对我省“用工荒”的提议很有针对性,对解决我省企业用工短缺问题有着积极意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用工问题,通过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优化务工人员用工环境、加强就业服务等等工作措施,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短缺问题。
一、关于培养技术专才,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建议
从2011年起,广东省政府连续7年将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纳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大力推进。尤其是近三年来,我省按照“政府引导、分类实施、长短结合、财政保障”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我省职业技能终身制培训体系,切实提高异地务工人员技能水平,整体推进我省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大发展。一是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升学。实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学费技工教育,提高补助标准,吸收对口援助地区农村户籍学生入读中职技工院校,并对技工院校免学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将我省技工院校三年级学生补助比例从原30%提高到100%。省财政每年安排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中职助学金等多项补助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二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省政府将“组织异地务工人员技能晋升补贴培训22万人次”列入向社会承诺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每年省财政投入4亿元用于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工作,惠及广大在粤务工人员。三是积极开展与地方产业发展相衔接的技能培训,注重整合培训资源,如惠州市、潮州市技工院校与600多家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定点培训合作关系,推动企业建立内部培训中心开展自主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完善我省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培训补目录动态调整制度,建立一套补贴培训工种与贫困劳动者技能脱贫相结合、与产业转型升级相挂钩、与企业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各地企业及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定期发布培训需求项目目录,提高适应当地重点产业发展、紧缺的工种补贴标准,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培训由量向质的转变,向高端化发展,夯实企业长远发展的人才基础。继续大力开展技工教育,紧密结合新生代产业工人特点和区域产业发展,开设更多针对性强的培训项目,创新运用送教到企、送教下乡等多种培训方式,深化和有关企业的合作,为企业用人、劳动者就业创业提供坚实的技能支撑。
二、关于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均等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权益,促进社会融合。一是完善社会保险无差别制度体系。出台《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鼓励和引导有缴费能力的城乡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全国率先建成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基本实现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全省21个市共接入332家医疗机构,累计就医人次34.6万人次,结算金额85.9亿元。此外,根据国家部署,我省积极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推进与广西、海南、湖南、云南等泛珠三角省份和重庆、新疆等省(市、区)联网结算,并加强与国家平台对接。二是继续完善异地务工人员户籍管理制度。今年,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除广州、深圳继续实施以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核心的积分制入户政策外,进一步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政策,规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他城市不得超过3年。三是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问题,包括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落实国家“两为主”政策,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完善招生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2016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为1253.1万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生为319.2万人(其中外省178.21万人),约占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25.5%,约占全国随迁子女学生总人数的22.89%,其中入读公办学校的占50.52%;当年随迁子女中考录取13.09万人(其中外省籍6.61万人,比上年增长24%);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共有外省籍随迁子女586人符合条件被高职院校录取。较好地解决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好异地务工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使合情合理的异地结算问题不再成为群众痛点。另外,由于异地高考政策出台时间不长,且我省高等教育资源总体上还处于严重不足的局面,短期内不宜做出调整,我们将认真研究有关问题,结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和生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更好地为随迁子女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三、关于尽快落实延长退休制度的建议
延迟退休年龄属于国家顶层设计,事权在国家。目前,国家正在开展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各省不具有自行出台政策的权限。
四、关于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和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智能制造的建议
一方面,我省积极落实小微企业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力度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办理程序,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推进省、市、县(区)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给予贷款风险补偿;支持企业创新,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以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措施,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加强政策宣传,改进税收服务;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企业公关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工作,2016年,全省中小企业公关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中小微企业超过10万家次,举办各类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活动超过2000场次。
另一方面,加强行业指导,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我省智能制造的发展。省财政已设立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通过事后奖补、贴息、融资租赁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工业机器人应用等,实施“机器换人”计划,帮助企业提升职能制造水平,节省劳动力成本,相关企业可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省财政专项资金。省经信委加强对10个智能制造基地的招商引资工作,以示范基地为依托培育认定制定制造骨干(培育)企业105家,以骨干企业为引领,带动中小企业协作配套;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11个项目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13个项目获得智能制造新模式与综合标准化项目支持,组织遴选培育36个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并分行业进行示范应用推广;大力开展“机器人应用”,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应用机器人进行技术改造,对实施“机器人应用”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机器人购置补贴,推进我省机器人及相关智能装备的示范推广和应用。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深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抓好技术改造,深入发展智能制造。建立全省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重点项目库和工作台账,持续开展重点工业项目和投产达产工业项目的跟踪服务。推动政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促进产业和金融的深度合作。以龙头企业、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为依托,建设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一批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建设试点,完善工业机器人保费补贴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设高成长企业库,引导中小微企业上市。创新服务模式,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加快广州、佛山、江门、揭阳等中外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建设。
五、关于兴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解决外来民工住房需求的建议
2012年,我省颁布实施《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提出今后逐步将全省现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执行,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通过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住房保障对象基本居住需求。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同时,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等,由当地政府统筹规划,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建设的原则,由政府直接配建或引导投资主体建设公租房。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督促各地把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快公租房竣工和分配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异地贷款和提取支付房租政策,抓紧介入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支持异地务工人员租赁、购买自住住房,积极配合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搭建农民安家贷等信贷平台,支持进城务工人员置业,更好地满足异地务工人员住房需求。
与此同时,我省积极搭建就业用工双向服务平台,促进劳动力供需有效对接。一是大力开展招聘服务,帮助企业招工。各地就业服务机构依托自有服务场所,长期为企业免费提供信息发布、现场招聘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日常招工问题。针对特定时期的招聘高峰,积极开展“南粤春暖”、“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月”等各类专项服务活动,以多种形式密集举办现场招聘会,力促企业和求职者有效对接,缓解企业招工难题。今年春节后至2月底,全省累计举行“南粤春暖”招聘活动近1000场,进场企业近45万家次,提供岗位近120万个次。二是加强企业用工信息收集发布,促进供求快速对接。各地就业服务机构注意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收集企业用工需求,并通过报纸、电视等各类渠道广泛发布。同时,大力搭建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利用网站、微信等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渠道,促进供求快速对接。2016年,全省各级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网络发布招聘岗位超过700万个次。三是深化省内外劳务合作,拓宽招工渠道。各地人社部门积极组织企业赴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对口支援地区举办精准扶贫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引进人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同时,珠三角各市积极组织企业赴粤东西北地区开展劳务对接活动,搭建农村劳动力快捷输出通道,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四是切实加强就业动态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用工状况。各地认真做好定点、重点企业用工状况监测,深入开展企业用工分析,为提高就业服务针对性,更好为企业服务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