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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251号提案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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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251号提案由省教育厅主办,我厅参与会办。我厅会办意见是:

一直以来,我高度重视留学归国人员就业创业工作:

一、通过网上平台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

我厅现已开通全省急需紧缺人才信息供求平台、广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广东省留学 “一站式服务平台三大平台,面向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求职辅导、就业推荐、猎头寻访、创业培训、政策宣传等综合性服务,并在广东省留学 一站式服务平台开通留学归国报到功能,以建立完善留学归国人员数据库资料,便于更好地为海外留学生提供就业服务。

二、通过服务窗口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一门式人才引进服务。

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均设立了就业创业服务专窗,受理留学归国人员人事档案建档及托管、人才引进入户、职称评审等综合类业务申请,为留学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人才服务,助力留学归国人员扎根南粤创新创业。

三、把留学归国人员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

我省为鼓励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粤创新创业开通了多项政策渠道。2005年原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及聘(录)用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5194号)鼓励出国留学高级人才来粤创业,加大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来粤工作的力度继续发挥作用。2008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明确了实施留学人员来粤创业服务计划。进一步办好广州留交会、深圳高交会和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以及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拓宽引才引智渠道。修订《关于鼓励出国留学高级人才来粤创业若干规定》,以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开放的态度、更加优越的工作条件和更加宽松的人文环境,吸引高层次留学人员来粤创业。2015年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出台的《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将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积极鼓励海外留学生回国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可享受免费创业培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规费、服务收费等。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创业资助;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同时,我省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还专设了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吸引境外和海外有意向在广东创业或已经创业的团队和人员参赛,对获奖项目给予5-20万元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和10余项政策支持。

四、积极推动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为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为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我们积极推动各地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工作,目前我省已经建成的留学人员创业园56家,其中部省共建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5家,省市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2家,共吸引了1.8名留学人员在园区内创新创业。除了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场所之外,还为园区的留学人员提供创业指导等一系列服务。此外,为帮助解决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问题,我们通过实施国家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资助试点项目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省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助项目等,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扶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水平,优化工作流程,按规定落实好海外留学生在粤实习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补贴,定期组织举办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专场洽谈会,为留学归国人员就业需求与企业用人需求的精准匹配,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平台等发布最新海外留学生回国创业政策,交流创业心得,分享创业资讯,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生回国在粤实习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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