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251号提案由省教育厅主办,我厅参与会办。我厅会办意见是: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留学归国人员就业创业工作:
一、通过网上平台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
我厅现已开通全省急需紧缺人才信息供求平台、广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及广东省留学 “一站式”服务平台三大平台,面向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求职辅导、就业推荐、猎头寻访、创业培训、政策宣传等综合性服务,并在广东省留学 “一站式”服务平台开通留学归国报到功能,以建立完善留学归国人员数据库资料,便于更好地为海外留学生提供就业服务。
二、通过服务窗口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一门式”人才引进服务。
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均设立了就业创业服务专窗,受理留学归国人员人事档案建档及托管、人才引进入户、职称评审等综合类业务申请,为留学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人才服务,助力留学归国人员扎根南粤创新创业。
三、把留学归国人员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
我省为鼓励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粤创新创业开通了多项政策渠道。2005年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及聘(录)用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5〕194号)中“鼓励出国留学高级人才来粤创业,加大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来粤工作的力度”继续发挥作用。2008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明确了“实施留学人员来粤创业服务计划。进一步办好广州留交会、深圳高交会和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以及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拓宽引才引智渠道。修订《关于鼓励出国留学高级人才来粤创业若干规定》,以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开放的态度、更加优越的工作条件和更加宽松的人文环境,吸引高层次留学人员来粤创业。”2015年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出台的《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将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积极鼓励海外留学生回国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可享受免费创业培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规费、服务收费等。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创业资助;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同时,我省“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还专设了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吸引境外和海外有意向在广东创业或已经创业的团队和人员参赛,对获奖项目给予5-20万元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和10余项政策支持。
四、积极推动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为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为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我们积极推动各地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工作,目前我省已经建成的留学人员创业园56家,其中部省共建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5家,省市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2家,共吸引了1.8名留学人员在园区内创新创业。除了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场所之外,还为园区的留学人员提供创业指导等一系列服务。此外,为帮助解决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问题,我们通过实施国家“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资助试点项目”、“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省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助项目等,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扶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水平,优化工作流程,按规定落实好海外留学生在粤实习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补贴,定期组织举办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专场洽谈会,为留学归国人员就业需求与企业用人需求的精准匹配,并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平台等发布最新海外留学生回国创业政策,交流创业心得,分享创业资讯,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生回国在粤实习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