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科技型企业家职称评审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科学技术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科技型企业家职称评审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2019年我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和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我厅会同省科技厅认真实施科技型企业家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年开展科技型企业家高级职称评审,共有264人获得高级职称,起到了激励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由于“科技型企业家”与所在科技型企业的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社会贡献、影响力以及对企业的主导性等因素有着较强相关性,省里印发的《广东省实施科技型企业家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工作方案》明确了我省科技型企业家职称评审工作的范围、条件、程序等要求,比如明确企业集团公司若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则允许以集团公司报表进行申报。
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基本成效
按照国家部署,近年来我省正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评价机制,加强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良好工作成效。目前已出台了42个职称改革和评审标准文件,出台了《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1+5”政策文件。从顶层设计和整体体系层面整合优化了包括科技型企业家在内的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其他各行业、各领域广大专技人才的职称评价机制,突出评价品德、能力和业绩,在制度上保障了政策的整体性、协同性和公平性,避免政策碎片化和失衡化。同时,我们还推动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鼓励支持特别优秀的专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比如明确对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卡脖子”前沿技术突破杰出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目前我省各类专技人才职称评审的申报通道总体上是畅通有效的。
三、进一步优化整合职称评价政策的基本措施
我厅认为,您的建议很有建设性。正如您提到的,省委省政府对创新对人才高度重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人才强省和科技强省。下来,我们将顺应国家和省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继续整合优化广东职称评价体制机制,为包括科技型企业家在内的各类专技人才营造公正、平等的政策保障氛围。一是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着重研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有关标准的针对性、适用性、操作性等实际问题,制定出台更加科学规范的改革文件和评审标准文件。二是认真按照2021年省政府对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职称评审政策的公平公正性,完善全省申报评审机制,实现“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目标,保障广大专技人才平等参与职称评价的权利。三是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拓宽包括科技型企业家在内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申报通道。比如我省即将出台《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将我省从事技术转移转化政策研究、技术项目投融资及转移转化运营、技术转移转化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经纪专业技术人才纳入职称评价体系,注重评价其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