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建议办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4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1-04-29
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汤依伟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提升粤东西北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在职称评聘政策、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机制等方面给予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支持,为吸引集聚优秀青年人才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一、大力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基层职称评聘倾斜政策

乡村振兴,人才振兴是关键。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总牵引”作用,根据我省实际,建立完善粤东粤西粤北基层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倾斜政策,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激励他们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立功基层。一是支持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发展。2019年,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粤厅字〔2019〕71号),对加快乡村基层一线专技人才培育和支持专技人才服务粤东粤西粤北专门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推进乡村专技人才职称评审改革,大力培养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农技推广员等,加快乡村基层专技人才聚集。二是搭建粤东粤西粤北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明确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称评价,对其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在我省制定出台的农业农村专业人才、中小学教师、工程技术人才、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等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均包含有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基层一线专技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三是抓好粤东粤西粤北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倾斜支持政策的具体落实。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中明确要求向粤东粤西粤北、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和乡镇专技人才倾斜。在基础教育领域,会同省教育厅抓好《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统筹管理作用,指导地市做好中小学教师等职称评审工作,对基层专技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在医疗卫生领域,会同省卫健委抓好《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具体落实,自2019年起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职称高级职称评审机制,推动开展基层紧缺卫生人才认定副高级职称工作。在农业农村领域,贯彻国家《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出台《广东省深化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1+3”政策文件,统筹推进农业技术人才、农业工程技术人才和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等三个类别职称评价改革,涵盖乡村一线方方面面的专业人才。将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将新理念、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开展培训情况、参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情况等均列入评价指标。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对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区总投资10亿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单位赋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进一步强化人才对粤东粤西粤北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构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博士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新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国际化”“高质量”和“协调发展”为方向,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突出优化区域人才资源配置,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引进人才的支持力度,推动加快培养集聚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截至2021年3月,我省已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建成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2家(含分站)、博士工作站192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59家。一是对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资助;吸引海内外博士博士后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全职工作,每人可获20-40万元不等的资助。连续举办三届广东省“众创杯”博士博士后创新赛,通过打造海内外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首选赛事平台,有力推动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在粤有效转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落实落细粤东粤西粤北基层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倾斜政策,以职称为杠杆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贯和指导监督,协同推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按照省人才办统一部署,强化对粤东粤西粤北博士博士后培养支持力度,优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