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1〕188号
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夏慧敏代表提出了《关于提高育龄夫妇生育意愿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直以来,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女性劳动者就业和权益保障问题。一是积极维护妇女公平就业权益。严格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对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反对性别歧视的明确规定。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及时查处纠正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二是加大就业政策支持。女性劳动者同等享受我省现行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女性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女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就业见习等可享受相应补贴。降低女性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年龄下限。推行“杂工市场”“大嫂工作坊”“村民车间”等就业模式;鼓励开发适合女性就业的社区家政服务岗位,促进妇女就地就近就业。三是加大就业服务援助。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免费享受各类就业服务;对包括女性劳动力在内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求职开通“绿色通道”,提供 “一对一”“一帮一”就业跟踪服务。用人单位吸纳困难女性劳动力就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四是切实保障女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具体贯彻文件,指导用人单位建立职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保障职工特别是女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针对夏慧敏代表提出的“出台鼓励生育的产假政策”“在女性妊娠期间适当地延长产假”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积极向相关立法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政策,保障女性的就业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全面二孩和促进妇女就业的各项政策,加大女性劳动者就业支持和服务,积极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休息休假制度。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依法建立规范的休息休假管理制度,保障女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女职工基本权益。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快速处理与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的举报投诉案件。不断加强日常巡查和书面检查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确保女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险权益。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