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
粤人社案〔2021〕146号
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宋炜代表提出了《关于推广我省共同育儿理念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直以来,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具体贯彻文件,指导用人单位建立职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保障职工特别是女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针对宋炜代表提出的推广“共同育儿”理念、出台“共同育儿假”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积极向相关立法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休息休假制度。进一步加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依法建立规范的休息休假管理制度,统筹安排好企业生产经营与职工的休息休假,保障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基本权益。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快速处理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的举报投诉案件。不断加强日常巡查和书面检查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得到保障落实。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