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0〕180号
省卫生健康委: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杨敏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落实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的建议》(第1599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省2009、2011年先后开展新农保、城居保试点,2013年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动城乡居保扩面征收,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20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657万人,其中符合领取养老待遇899万人。另一方面,连续提高待遇标准,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将全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0元,同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明确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变化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条件的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保获得养老保障,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有关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研究办理。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邱强 83137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