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9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省财政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王小娟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梅州加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财政保障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财政事权支出责任问题,省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9〕205号)已作了明确规定。
至于代表所反映的梅州市本级列入第二档,配套资金压力较大问题,建议省市两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处理。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