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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4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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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案〔2020〕274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

人大三次会议第184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王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省级行业协会开展职业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厅发〔2019〕9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广东省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我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了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

  一)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19年6月21日,印发《关于在广东省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727号),正式启动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全省共62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型企业成为试点企业。同时,印发《广东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试行)》,切实为企业试点工作提供指引性文件,成为全国首个出台此类型文件的省份。2019年10月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率先完成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共103名企业员工获得我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深圳举办了证书颁发仪式,我省多家主流媒体与“广东人社”公众号均进行了新闻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截止2020年4月,我省第一批30家试点企业中,9家企业已开展并完成首批认定工作,共4552名企业员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已获人社部鉴定中心审核通过的获证人数为351人,其余证书数据在审核过程中。

  (二)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3月9日,印发《关于在我省开展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1号),正式启动广东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对提交试点申请的50家技工院校进行了评估和公示。

  (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布的《关于持续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中就培函〔2020〕16号)的精神,我厅于3月下旬发布了《关于征集在广东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首批面向全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将于5月份进行评估,预计6月公布目录。

  二、对相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重点选择一批省级行业协会参与试点工作”的建议。根据《关于征集在广东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文件规定,行业协会属于可提交试点申请的机构范围,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可按照通告要求向省、市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同时,在择优遴选条件里明确规定,承担过我省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工作的行业协会学会可优先成为试点单位。此外,您提出的在制造业、信息业、服务业中选取约20个行业开展我省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建议,对我们很有启发。目前,我省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其名称以及业务范围涉及“职业资格认定”的共284个,省本级社会组织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共516家,如何确定客观科学的遴选条件,在众多的社会组织中选出可承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代表机构,将会是我们接下来要重点研究与探索的方向。

  (二)关于制定《全省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认定试点工作方案》的建议。根据人社部部署,我省按照“企业-技工院校-社会评价”的步骤推进技能等级试点工作,于2019年6月制定了《广东省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人社部备案。今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主要依据和参照该文件精神执行。此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属于技能人才评价的其中一种方式,但不隶属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范畴,竞赛的证书发放办法由竞赛组委会按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三)关于“重视做好新旧证书有效衔接工作”的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6年已经印发了《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2号),文件明确了“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的规定。目前,国家已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但收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均可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其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纳入全国技能人才统计范围,享受技能人才相关优惠政策。

  (四)关于“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建议。2019年以来,我省大力实施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十大工程项目,建立完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019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7万人次,使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得到普遍提升。

  (五)关于“重视申报培训工作”的建议。我厅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公布试点咨询电话及服务邮箱,确保及时为所有申请试点的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也欢迎行业协会与我厅相关负责部门开展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

  (六)关于“重视人才政策衔接”的建议。2019年11月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出台,明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申领补贴的范围,可凭证书申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为我省吸引技能人才提供政策保障。

  (七)关于“重视监管、总结推广”的建议。我厅要求所有评价机构(含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须签署质量承诺书,建立问题回溯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全过程监管。人社部门将加强对评价活动的监管和服务,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质量监管体系。建立评价机构信用档案和退出机制,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评价机构,由省人社厅移出目录,取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

  (八)关于“重视全省全面开展评价工作”的建议。目前,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已阶段性完成,试点机构申请范围覆盖广东省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等,试点对象覆盖企业员工、技工院校学生以及社会人员,已基本具备全省全面开展评价工作的要求。下一步我厅将加大全面开展评价工作力度,通过建立规范有序、科学严谨的评价机制,为我省技能人才的全面培养和成长助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手段。在总结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理清思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认定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完善,对评价机构提交的证书数据做到“三个加”:加快省里的审批流程,加强数据检查,加紧配合与落实人社部证书数据上传的要求。为评价机构试点工作提供更多的便利与技术支持。搭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信息系统。研究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监管措施和退出机制,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二)继续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提升省级行业协会服务行业、服务政府的功能,鼓励支持省级行业协会通过企业、组织机构等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三)加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宣传力度。借助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宣传单张等多种宣传手段,积极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配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系统的推广与使用,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公众所熟悉与接受。
  (四)全面推行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根据“放管服”的改革需要,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全面承接与管理属地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下半年,广东省将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专此函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丹丹,020-8318955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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