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0〕246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23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次会议期间,冯妹娇代表提出了《关于畅通职业院校学生上升通道的建议》,我们认为人大代表关于畅通职业院校学生上升通道的建议具有积极意义,结合我厅有关工作,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提高我省技能人才待遇地位,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于2018年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粤办发〔2018〕56号),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政策。
一、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激励制度
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优胜奖以上的选手及专家组给予奖金奖励,对参赛选手、入选国家集训队选手及其专家组给予适当奖励。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后,毕业后
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可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由省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的专家、教练组长按规定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
二、拓展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出台并落实《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在机电、轻工、食品、电力等4各专业领域开展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技术职称试点,全省共531名高技能人才取得工程技术职称。
三、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
在公务员报考录用、企事业单位招聘、考核定级、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四、积极推进广东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关于做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9〕52号)精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2020年上半年遴选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拓宽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晋升通道。
五、择优遴选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提供评价服务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稳妥推进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分批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落实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相关衔接政策。在抓紧完成第一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试点工作的基础之上,加快推动第二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试点工作。在人社部统一部署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以“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试点工作三步走的形式,适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择优遴选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社会人员及院校学生提供评价服务。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传宇,8319305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