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
省文化旅游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梁俏筠代表提出了《关于推动我省非遗文化发展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专业人才支撑。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相关专业人才的开发,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譬如,近年来,我厅出台有关职称政策,对艺术、文物博物系列和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地方史志编辑整理工作、广彩,广绣,牙雕,肇庆端砚,潮州木雕,潮州刺绣等的人员申报职称外语、计算机不作硬性要求,提高了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积极性,选拔了一批直接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歌手和理论研究、编辑出版等方面的人才,为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撑。
我厅认为,本建议很有建设性。下一步,我厅将结合自身职能,把有关建议融入到我省文化艺术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修订中,进一步加快保护、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才培养开发,并积极配合文化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其他相关事宜。
专此函达。
(联系人及电话:梁凤冰,020-8313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