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0〕31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
人大三次会议第1282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华琳(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我省普惠托幼所建设力度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允许教育行业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各机关事业单位属幼儿院(含托幼所)可以根据岗位需求设置招聘资格条件,采取包括笔试加面试、直接试讲、面试等多种灵活的考核方式,补充具备优秀专业素质的学前教育教师。
接下来,我们将联合省教育厅积极开展基层教育行业岗位设置、人员聘用政策研究,根据教育行业实际需要和特点,分类、分级动态调整岗位结构比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向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学校倾斜。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非 83137823 )
公开方式: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相关会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