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张书彦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人才优粤卡的总体实施情况。为完善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我省自2018年起全面实施《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人才优粤卡持有人可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在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医疗服务、交通服务、停居留和出入境、就业服务等13个方面“一卡通”便利服务。截至2020年3月6日,该卡经审核符合条件2396人,其中A卡955人,已实现“全程网办”和“不见面审批”。我厅定期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培训和高层次人才政策宣讲,至今已在广州、深圳、珠海等10多个地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27场政策宣讲,为超过4000名高层次人才、500多名地市组织、业务部门人才工作者释疑解惑,取得了显著的宣传效果。
二、关于优粤卡人才待遇不一的问题。根据粤府〔2018〕96号文件规定,持人才优粤卡A卡尚未取得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的港澳或外籍人士,可申办1副牌证。此牌照用于港澳入出内地车辆单向行驶,并非两地互通,故申办前提条件是已取得港澳两地车辆牌照的永久居民。
下一步,进一步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我们拟对人才优粤卡政策进行修订;继续加强与各业务部门联动,加强政策协同,抓实高层次人才服务落地工作;推进政策宣传常态化,把宣传范围拓展到基层,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提供最优的政策保障、营造最优的政务环境。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