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52号代表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我厅参与会办,我厅的会办意见是:
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一是提升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定期向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并积极组织开展“春风”、“春暖”等农民工就业专项服务活动、收集用工岗位进村入户、定向推送招工信息等活动。2018年累计举办专场招聘会2500多场次,促进约60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保障计划,累计举办服务下基层活动714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目前公共就业服务延伸至1.6万个镇街和村居服务平台,100%的县区、镇街和97.5%的社区、69.1%的行政村实现就业信息互联互通。二是推进就业帮扶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引导企业将简单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环节延伸到乡镇、村居,2018年我省创建“扶贫车间”或“扶贫工作坊”等就业安置点220个,开发保洁、保安、护林等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人员就业3440人。大力开展充分就业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实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和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补助政策,推动各地加快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完善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内容,促进我省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和有序转移。三是不断深化省内劳务合作。加强珠三角地区与困难地区劳务输出合作,对有外出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员提供转移就业专项服务。通过举办劳务对接招聘、创建就业安置基地、开辟信息交流渠道、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定向输出就业。截至2018年底,全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29.8万人,包括就地就近就业18.9万人,外出转移就业10.8万人,已就业的贫困人员每年人均就业增收约1.8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根据农村劳动力的实际情况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创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