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王丽峰等代表提出了《关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医共体建设,落实好分级诊疗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向来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破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难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能力评价开发
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倾斜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职称在助推人才能力建设方面的杠杆作用。一是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审政策。2016年起,在全省卫生职称评审工作中全面免除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将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重心调整到多出工作实绩上。二是实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改革。2016年12月,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出台《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围绕健全评审体系、优化评审条件、完善评审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和建立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共提出15条具体措施。改革突出医生看病救人的职责、强调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增强客观性和针对性,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等作为评审标准的重要内容,对论文、科研课题要求不做硬性规定等,得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普遍欢迎。三是出台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部署,制定出台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向基层人才予以倾斜支持。对在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二、大力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引进培养
一是会同省卫健委研究制定“县招县管镇用”管理模式。大力支持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推进出台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体制机制政策规定。二是开展粤东西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项招聘。按照《广东省基层卫生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 一 2020年)》部署,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卫健委组织开展粤东西北15个地市乡镇卫生院及47所升级中心卫生院专项公开招聘。通过降低门槛、优化测评、减少成本等举措,共发布医、药、护、技四类岗位合计6,857个,报名人数24,674人,实际聘用约4,000余人。
三、稳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待遇
切实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资待遇。一是我省先后出台《广东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0〕22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意见》(粤人社函〔2018〕250号),不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倾斜政策,允许按“一类单位、二类标准”核定其绩效工资总量,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激励工作人员积极性。各事业单位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不同特点分类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对基层急需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等加大分配政策倾斜力度,强化政策激励导向。同时,建立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起对包括基层医务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在内的粤东西北乡镇公职人员按月人均700元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我厅认为,代表所提建议很有建设性。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政策措施,加大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审机制;二是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开展专题调研,探索建立我省欠发达地区医疗机构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三是进一步优化工资结构,完善向基层倾斜的工资制度和基本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资待遇水平。
专此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