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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0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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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陈莲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解决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存在问题的建议》(第1704号),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省自然保护区大多地处于边远山区,生活条件艰苦,为了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留住人才,我们不断优化引人方式方法,制定面向粤东西北基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优惠政策。

一、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招聘方式“引人、留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鼓励和引导我省从事自然保护行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人员,可以根据岗位需求采取包括直接面试、技能测试等多种灵活的考核方式,对急需紧缺专业的特殊专业人才可采取组织考察、赴现场招聘等多种公开招聘方法。

组织开展面向我省欠发达地区基层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自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组织粤东西北基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强制性要求粤东西北基层单位,包括农林水利等单位每年必须拿出30%空编用于专项招聘,切实杜绝有编不聘又无人可用的矛盾。结合实际,降低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经历年限等要求,并允许设置户籍、民族、方言等条件。三年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降低招聘成本、阳光招聘程序等措施精耕存量,开拓增量,共为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引进包括农、林、水等专技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18740名。

二、为鼓励人才在基层工作,完善工资福利政策。

    根据现行制度,自然保护区单位实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绩效工资水平按省直和属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各50%核定。近年国家两次调整基本工资水平,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调整水平时也加强统筹驻外单位水平,驻外单位水平总体稳步提高。为鼓励人才在基层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从2015年起,对粤东西北地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省、市、县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粤东西北地区乡镇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总体水平月人均700元,可根据在乡镇工作年限分设档级,最高可达1000元。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成效,会同自然保护主管部门做好专业自然保护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指导与监督工作。引导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的按需设置岗位招聘条件。深入调研进一步研究我省自然保护行业引进急需紧缺人绿色通道,充分释放政策红利针对驻外偏远地区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适当核增绩效工总量,完善内部分配办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极性,营造良好环境留住人才。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17

 

 

 

(联系人及电话:石菁 835496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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