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18〕74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7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府办公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李珩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设深江特别合作区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关于“恳请省有关部门参照深汕特别合作区,在资金保障、人才引进、技术交流、土地使用等政策予以倾斜支持”的答复。我厅对设立深江特别合作区以承接新一轮产业共建的合作模式,加快建设成为优势突出、带动力强、产城融合的现代产业新城等有关建议无不同意见。
下一步,我厅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深江特别合作区人才引进工作,加强合作区内人才驿站建设,协调做好柔性引才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对江门市内财政转移支付地区,大力组织实施扬帆计划,大力引进博士博士后青年人才,为合作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积极支持江门市技工院校围绕本地产业共建需求,重点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指导技师学院积极与合作区企业深化校企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冠名班等,建立校企合作实训基地等,推动深江合作区内承接新一轮产业共建输送高素质的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