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建议办理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05-22
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77号代表建议由我厅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城乡居保管理情况

  (一)省级管理地区

  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称“城乡居保”)纳入全省集中式信息系统统一管理(下称“省级管理”)有肇庆等15市,县(区)100个,参保人数约2150万,上述地区已实现业务系统、业务规程和操作规范的统一,并从2010年开始实现城乡居保跨市异地缴费。

  (二)非省级管理地区

  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等6市及所辖县(区,参保人数约440万)仍自行开发信息系统管理,尚未实行省级管理。你们提出的第1677号建议指的就是上述6个地市的银行网点存在未能实现异地缴费情况。

  二、落实建议情况

  针对你们提到的“务工人员在珠三角续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不能跨市异地缴费”问题,我厅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阙广长局长牵头与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合作银行)罗东军副行长召集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推动落实。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同意开放全省邮储银行网点(不含深圳)办理跨市异地缴费业务,并于5月7日向各二级分行下发通知(详见附件)进行布置落实。5月16-19日,省社保局派出工作组随机抽检了广州、佛山等2市的多个邮储银行网点,确认已可办理城乡居保异地缴费业务。

  在你们的建议推动下,现我省城乡居保缴费方式日趋完善。目前,城乡居保缴费方式(均免手续费)主要有:

  一是通过系统每月定时向参保人签约账户发起代扣缴费(当月扣款不成功,系统次月继续自动发起扣款。参保人仅需将当年应缴社保费存入签约银行账户即可实现系统自动缴费,无需回户籍地缴费);

  二是到户籍所在县(区)所辖的镇级人社所现场实时扣缴费;

  三是参保人到全省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实时缴费(根据代表们建议新增加的缴费方式)。

  三、下一步工作展望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精神,根据你们的建议,我厅下一步将继续围绕给全省城乡居保参保人提供便捷多样化的缴费方式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快建设广东省社保基金清算系统。争取2018年下半年实现通过广东省社保基金清算系统向参保人指定的全省16家社会保障卡(即“社保卡”)发卡银行签约账号发起代扣缴费(免手续费);对未指定签约账号的参保人,参保人可以在全省16家社保卡发卡银行遍布城乡的网点实时缴费(免手续费,且从目前1家银行拓展到16家银行、从1家银行的二千多个网点扩大16家银行的几万个网点)。 

  (二)加快建设广东省城乡居保网上办事大厅。深入推进“互联网+社保”应用,开发建设广东省城乡居保网上服务大厅,探索通过手机APP、微信和网页开展城乡居保参保缴费、待遇申请、资格认证、权益查询等经办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为参保人提供“24小时×365天”不打烊、多样化的城乡居保经办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关于做好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异地缴费工作的通知(粤邮银个金函〔2018〕186号 ).pdf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