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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1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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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明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建议》收悉,经会商省财政厅、卫生计生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逐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是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指出的,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有利于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避免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减少参保人重复参保现象,也有利于促进人才流动的内需动力,消除因医保政策的不同给就业人员带来诸多不便和烦恼,为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提供便利。

国家和省高度重视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省政府于2010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0487号),我省已于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市级统筹。《社会保险法》规定,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提出全面巩固市级统筹,推动有条件的省份实行省级统筹。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推动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我厅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我省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一是制定推进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方案,成立厅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黄汉标同志亲自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二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2017年9月,我厅召开专题座谈会,分别听取省直有关部门、地市人社部门和专家学者对我省建立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推进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意见建议。三是积极开展调研。2017年10月,我厅厅领导带队分别前往江苏、上海、湖南、海南、宁夏、青海等省市开展调研,综合分析兄弟省市在完善基本医保制度、推进医保省级统筹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便我省在推进医保省级统筹工作中借鉴。四是研究起草我省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梳理国家和省的相关医保政策措施,摸清各市参保缴费、基金收支、政策执行、医保服务管理等情况。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研究。借助省内外研究机构以及国内和我省社会保障领域的专家学者的研究力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研究,为省政府决策提供支撑。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赴人社部汇报我省实施医保省级统筹的思路,听取指导意见。向各市人社部门传达初步改革方案,听取意见建议四是周密起草实施方案。综合比较调剂金方式和基金统收统支模式的利弊,制定若干不同的实施方案。五是开展专项测算。按照不同的改革思路分别进行深入细致的测算,分析改革对全省及各市基金收支规模、缺口等方面的影响,评估不同方案实施效果六是研究配套改革政策。按照提高统筹层次和发挥地方积极性的要求,研究筹资和待遇保障水平的调整、基金缴拨及缺口责任分担、基金预算和管理、财务管理、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和标准、医疗服务管理和考核办法、经办规程、扩面征缴责任书和激励考核机制等配套措施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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