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冯旭初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提高我省临聘教师待遇问题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目前,国家和省没有出台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临聘教师属于编制外用人,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其工资待遇应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为切实解决我省欠发达地区基层中小学教师“引不进、留不住”的突出问题,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我厅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组织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降低招聘成本、阳光招聘程序等措施精耕存量,开拓增量,共为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引进中小学教育、医疗护理、农田水利等各类人才共1874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共7496人。主要做法是:
(一)要求粤东西北乡镇中小学每年拿出30%空编用于专项招聘,切实杜绝有编不聘又无人可用的矛盾。并结合实际,降低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经历年限等要求,并允许设置户籍、民族、方言等条件。
(二)2014、2015年对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2016年,采取设置专门岗位方式,面向“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既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也可报考其他岗位,不断为当地留住“支教”大学生想办法,拓渠道,搭建政策平台。
(三)允许粤东西北乡镇中小学校专门设置“免笔试”岗位,招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四)三年来遴选近30名基础教育、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专家入闱封闭命题,紧扣教育工作者的基本任职能力和教学岗位等特殊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考生能力水平进行了综合及专业测评。开发应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考生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可在系统内自助完成。同时,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命题、印制、阅卷等费用均由省人社厅承担,共为基层节省同类开支近200余万元。
按照国家有关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2016年,我省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5号),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改革。改革过程中,充分考虑民办学校教师、临聘教师等不同群体的权益,指导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办法解决他们的职称晋升问题。公办学校编制外聘用教师申报职称,原则上可参照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做法,具体措施办法可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细化。从实施效果来看,全省各地都较好地解决了临聘教师职称晋升问题,没有出现因改革导致这一群体无法评聘职称的反映。
接下来,为了进一步解决教育事业,尤其是我省欠发达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突出矛盾,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成效,为解决基层教育行业、教师队伍供需矛盾,搭建更优的政策,并会同教育部门深入调研,进一步研究我省欠发达地区教育行业招聘急需紧缺人员绿色通道,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