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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76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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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十三届人才一次会议期间,夏丹丹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如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发挥职称制度在文化人才评价中的杠杆作用。在我省开展职称评审的27个职称系列中,属于文化领域的有新闻、出版、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艺术等7个系列。我厅发挥职称杠杆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文化队伍建设。一是实施切合文化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的评价政策。长期允许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工艺美术、群众文化等系列职称评审对象免试外语、计算机并自2016年起不再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从事传统工美术专业、业绩能力突出的老艺人进行破格评审。二是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提出5个方面16条措施,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对工艺美术、艺术等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

  (二)认真组织文化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三类科目”学习。贯彻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组织全省新闻、出版、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艺术等7个系列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专业和选修“三类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十二天或72学时;同时将该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其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目前,广东文化学习网已与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广大文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记录可实现“一个网站学习上传、两个网站数据共享”,不必重复录入。

  (三)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保障和提高文化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广东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1〕262号)。明确:一是县级以上人社、财政部门可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综合效益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单位,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二是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考核和分配的指导。三是各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各级主管部门应根据上述有关规定,保障和提高文化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四)积极推动各地开展退休人员文体活动。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各地普遍组织了适合退休人员的文艺表演、书画、摄影、写作、游园等多种活动,部分市还开展年度文艺汇演比赛、书画比赛等节目,丰富了退休人员生活,受到广大退休人员的热烈欢迎。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夏丹丹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文化生活的积极性。

  (一)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用科学的人才评价指挥棒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一是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优化的职称制度。二是出台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办法。改革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为人民做学问的研究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注重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继承性和民族性、原创性和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相统一,科学设置人才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文化艺术人才评价体系。

  (二)精心组织文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三类科目”学习。每年及时发布公需和专业科目学习指南,拓宽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的选择范围,为文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紧贴岗位实际的学习内容。做好公需、专业科目远程课件备案工作,组织施教机构开展远程或面授培训,组织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做好学时的申报、审核或认定工作。

  (三)加强绩效工资实施督导工作。推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保障和提高文化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四)推动各地积极组织退休人员文化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精神生活。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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