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07号代表建议由省教育厅主办,我厅参与会办,我厅的会办意见是: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同时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对于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获得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托育服务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即享受最低工资制度保障。我们将积极支持各地教育部门加强当地幼儿园教师薪酬水平指导,推动幼儿教师待遇水平合理增长。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