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27号代表建议由省委农办主办,我厅参与会办,我厅的会办意见是:
一、近年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在加大产业化扶持力度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大力促进就业创业。一直以来,省高度重视汕尾等欠发达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多措并举促进当地劳动力就业创业。一是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推进创业就业各项扶持政策落实,降低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门槛,建设全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信息系统,实现各项补贴网上申领、网上审批及工作流程实时跟踪。二是不断深化省内劳务合作。指导汕尾市依托区洽会等平台,通过举办劳务对接招聘、创建就业安置基地、开辟信息交流渠道、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定向输出就业。三是强化就业规划引领。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就业空间,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特色产业吸纳汕尾市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当地劳动力免费提供多种就业服务,并积极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收集用工岗位进村入户、定向推送招工信息等活动。四是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综合考虑汕尾市创业群体集中、服务平台短缺的特点,2016年补助汕尾市区域性创业孵化基地500万元,支持当地搭建创业孵化平台。五是积极拓宽就业信息联网覆盖面。指导汕尾市推进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就地就近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同时,依托全省统一的职业介绍信息系统发布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为汕尾市劳动者求职就业提供跨地区岗位查询服务。六是开展集中宣传和服务。充分发挥各种媒介舆论的引导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汇编印发政策宣传资料等方式,以及结合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等活动,广泛宣传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
(二)积极开展技能帮扶。一是着力扩大高技能人才有效供给。与汕尾市政府签署了共建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框架协议,对汕尾市技工学校在完善顶层设计、加强专业建设、提升师资质量、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扶持,并引导汕尾市政府统筹加强对学校的规划建设投入,省市联动,力争到2020年建成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为区域产业经济发展培育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艺精湛、富于创新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二是强化基础补齐短板。2017年安排了2000万元对汕尾市技工学校产业共建高技能实训基地项目予以扶持,安排了2750万元对汕尾市历史包袱重、资金紧缺的3个技工院校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予以扶持,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提升了培养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三是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以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为主要内容,重点是面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员大力开展全民技能培训。2017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35万人次,其中汕尾6.4万人次,使当地劳动者技能素质得到普遍提升。四是加大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助力度。2014-2018年省级财政下达汕尾市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6465万元,惠及人次2.23万人次,有效推动当地劳动力水平提升。其中,2018年资金安排开创性地对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及少数民族地区每个专项补助各100万元,汕尾市的海丰、陆丰、陆河、汕尾城区均在专项补助范围内,为当地的劳动力技能晋升补贴工作提供了有效的财力保障。五是落实汕尾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技校生省级生活费补助。按照每生每年1800元的省级补助标准,落实汕尾市2016-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技校生生活费补助资金70.56万元,有效缓解当地贫困家庭学生入读技校压力。
(三)逐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一是加大贫困人员医疗保障力度。落实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员倾斜政策,向贫困人员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其中,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下调不低于80%,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将国家药品目录内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做好参保人用药保障。完善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进一步提高门诊待遇。二是做好贫困人员参加医保工作。开通贫困人员中途参保缴费绿色通道,允许贫困人员随时参保缴费并从次月起享受相应待遇。积极配合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做好资助贫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工作,协调财政部门将资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资金及时划转到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促进贫困人员应保尽保。三是完善政府代缴贫困人员城乡居保个人缴费政策。国家《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下发后,积极研究贯彻意见,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代缴范围,由地方财政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四是逐年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自2013年省政府将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列为十件民生实事重点工作任务起,我省连续五年先后6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17年达到每人每月120元,与2012年相比,增加65元,增长118%。根据2018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8元。五是加强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在粤东西北县区实施社保服务经办大厅标准化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中2017年分别补助陆河、海丰等2个县480万元和600万元,有力提升当地社保经办服务能力。铺设“广东省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将266项城乡居保业务经办权限下放到基层,推动业务经办和服务网络向镇村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着力加强人才支撑。一是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村工作。今年3月8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对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作出规定,鼓励人才向基层聚集。二是积极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从2006年开始,我们每年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志愿活动,截止目前,我省共有15742名“三支一扶”大学生走进乡镇基层,活跃在16个地市、83个县(市、区)和1288个镇街,汕尾地区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从2016年的52人增加至2018的70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大产业帮扶力度:
一是继续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完善促进农村就业创业政策机制,引导带动就业强的产业、项目和企业布局乡村。对汕尾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倾斜。推进汕尾等欠发达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压实地方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责任。深入实施乡村创业促进计划,通过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树立乡村创业典型等举措,鼓励支持返乡创业和乡村创业,以创业带动贫困群体就业脱贫。
二是继续推进汕尾高技建设进度。加强与汕尾市政府联动配合,落实好共建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有关工作,确保到2020年建成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继续结合实际对汕尾市技工院校服务产业共建、改善办学条件等有关资金项目予以支持,提高汕尾市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能力,为汕尾市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三是继续细化技能帮扶措施。结合汕尾市特色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各地按照“以需定培,长短结合,以短为主”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专业和组织培训项目,开展当地特色产业工种培训项目,打造本地特色现代农业品牌培训项目,实现“就近培训,就近就业”。有针对性地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员开展专项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推动他们技能致富。关注汕尾市劳动力培训需求,充分考虑当地财力情况,从资金分配、技术支持、政策指引等方面引导当地积极做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工作。
四是继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资助,推进应保尽保。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完善医保服务,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负担。将社保经办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完善异地就医结算管理系统,将全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部分有需求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结算范围。推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推动身份识别、移动支付等信息技术在农村广泛应用。拓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银服务渠道,完善社保卡服务,逐步实现让村民足不出村享受查询缴费、待遇领取等服务。
五是继续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扩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规模,推动提高生活补贴标准,探索“带编招募”模式,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推进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以考察方式直接引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并推动相关政策纳入省委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为包括汕尾市在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