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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4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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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44号代表建议由省民政厅主办,我厅参与会办,我厅的会办意见是:

    一、关于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型医疗服务力度问题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重视扶持包括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类医疗机构的发展,大力支持养老机构引入医疗服务。先后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8号),对养老机构设置对内服务的医务室、护理站、康复门诊部,养老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本设置独立的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目前,全省无论公立或民营,只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均可纳入定点协议管理,其为参保老年人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大力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开展各类技能培训。2017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635万人次,其中粤东西北地区共组织开展115万人次,使粤东西北地区包括养老从业劳动者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普遍得到提高。全省共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8473人次,其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5844人次,为养老服务行业培养输送了大量技能人才。

    (二)完善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制度。20145月起,我省改革创新劳动力技能培训政策,先后实施《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等文件,不分城乡户籍、不分省内外,面向全体在粤务工人员实施普惠性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制度,鼓励广大劳动者积极提升个人技能水平。按照我省现行的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有关规定,养老护理员、护理员等与养老护理服务工作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已纳入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项目,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以申请此项培训补贴。自政策实施以来,我省有74.67万人次享受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有效促进稳定就业。其中,有5600多人次考取与养老服务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享受我省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有效提高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另外,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推动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在岗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进一步推动养老护理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

(三)认真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我省于2008年起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我厅会同省民政厅,认真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包括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在内的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人员均可通过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两个级别的职业资格。近三年,分别有8574956115934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总数逾5万人,有力促进了养老护理人员在内的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同时,支持粤东西北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称评价。201712月出台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在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可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业绩。有条件的系列、专业可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四)保障养老服务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人员在内的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

(五)积极推动区域劳务合作对接。指导珠三角与粤东西北贫困地区开展多形式劳务合作,重点指导深圳、广州等珠三角城市定向组织家庭服务企业(含养老服务企业在内)与茂名、韶关、清远等粤东西北地区开展家庭服务业专场劳务交流活动。牵头在韶关市举办“全省家庭服务劳务对接韶关招聘会”,共组织珠三角9市的83家的优质家庭服务企业(含养老服务企业在内)、提供20350个就业岗位,入场求职人员达2000人以上,有1450名当地贫困劳动力当场达成就业意向。

(六)做好相关技能鉴定等工作。 2002年起我省启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来,粤东西北地区累计组织养老护理员鉴定11591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9830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特别是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以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等,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加快提高粤东西北地区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二是支持和鼓励更多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参加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为养老服务业培养更多人才。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各项政策,依法督促养老服务业用人单位参加各类社会保险,保障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合法权益,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养老事业建设。四是组织粤东西北地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家庭服务行业交流,搭建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交流平台,推动我省养老服务行业提质扩容、有序发展。五是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建立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推动开展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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