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02号代表建议由省卫生计生委主办,我厅参与会办。我厅的会办意见是:
一、关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才招聘方面
我省从2013年起就着力研究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问题。据统计,目前,基层卫生机构空编率43.81%。
为切实解决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突出问题,2013年我们出台了《关于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导意见》(粤人社规〔2013〕4号)。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组织粤东西北基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要求卫生医疗等基层事业单位每年必须拿出30%的空编用于专项招聘,切实杜绝有编不聘又无人可用的矛盾。制定最优惠的政策,通过降低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经历年限等要求,并允许设置户籍、民族、方言等条件。同时,允许粤东西北地区各县级人民政府将在本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具有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在职不在编人员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并专门设置“免笔试”岗位,用于聘具有医生、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县(市、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等人员。
省人事考试局在《广东省事业单位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岗位胜任能力模型研究及考试大纲设计》课题研究成果基础上,每年遴选具备基层全科医、护经验的行业专家15名参与命题工作。同时体现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平性和科学性。2014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共发布卫生类岗位14756个,聘用人员近万名,为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短缺问题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方面
(一)认真组织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三类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十二天或72学时;同时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其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不断拓宽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的选择范围,侧重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原则,以适应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需求。
(二)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对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将急需紧缺人才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任务分解到各地和各继续教育基地,鼓励地方、部门、用人单位和个人多渠道资金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大“引才、聚才”力度,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成效,一是将针对卫生行业空编居高不下的情况,要求各市基层事业单位拿出50%的空编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二是合理调整公务员考录、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时间,确保更多优秀的人才延揽至招聘范围之中。三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粤东西北基层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四是每年及时发布公需和卫生技术专业科目学习指南,拓宽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的选择范围,并做好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转换工作。五是通过完善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加强卫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岗位培训项目的实施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