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1〕197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38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省委统战部:
黄道文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华侨农场地区领导班子建设有关政策的建议》(第163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归侨侨眷满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基本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岗位其他条件的,均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过公平、竞争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此外,海外华侨华人也是我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重要群体,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面试、直接业务考察等方式组织公开招聘。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松爱,020-831378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