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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9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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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类〕 

  粤人社案〔2021〕198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9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省教育厅:

  邱文荣代表提出的《关于普通高中上收市级统一管理的建议》(第139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105号)等政策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省、市或县(区、市)属公立普通高中均执行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规定。在岗位设置上,公立普通高中按照“国家级示范高级中学、省一级高级中学、市一级高级中学、其他普通高级中学”四个等级,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松爱,020-831378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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