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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 人大三次会议第1301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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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黄志超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乡镇传统手工业发展的建议》(第1301号)。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出台了《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1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以均等化公共服务为路径,坚持普惠性和广覆盖原则,面向包括农村劳动力在内的各类群体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地市可结合市场需求和当地特色产业,将所需的培训工种(项目)纳入补贴范围。2019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7万人次。二是创新培训形式,提升培训实效。全省已建成省级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类培训基地100个,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创业创新和实训类基地165个,市县级职业农民培育基地300多个,全面搭建我省人才培训体系建设。三是开展乡村工匠培训。我厅联合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乡村工匠培训和评价的试行办法》(粤人社规〔2019〕2号);联合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印发了《广东省“乡村工匠”工程实施方案》(粤人社函〔2020〕38号),提出实施“乡村工匠”培养、“乡村工匠”评价激励、“乡村工匠”就业创业、乡村工匠服务“三农”发展等四大行动任务,计划到2022年,全省开展乡村工匠培训培养10万人次以上,充分发挥其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作用,直接带动30万人实现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推动实现我省乡村振兴。

  二、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一是搭建供求对接平台,加强农村劳动力公共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可按规定在城镇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落实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完善网络招聘对接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服务,在全省部署开展“南粤春暖”网络招聘系列活动,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对接快捷通道。二是完善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我省把“发展特色产业吸纳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纳入《广东省贯彻国务院“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实施意见》内容,明确要求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就业空间。为推进工作落实,我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创建村民车间、扶贫工作坊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符合条件的按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数给予每人5000元的补贴;同时,对吸纳就业工作成效大的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补助。“非遗工坊”等新业态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享受相关补贴。

  下一步,我厅将在全省继续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提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村劳动力脱贫致富技能和整体素质。一是推动广东省“乡村工匠”工程落实落地。建立健全乡村工匠培养标准和技能评价体系,完善以实操能力为导向、以适用技能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乡村工匠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层次评价方式,促进乡镇传统手工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指导各地梳理当地“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和传统技艺项目,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重点扶持各乡村需求旺盛的产业技能人才成长,建立适应当地产业需求的技能目录,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乡土人才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指导各地对符合专项职业能力要求的项目,制定乡土人才技能评价地方规范,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四是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街镇、村居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南粤家政”、“农村电商”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干立,020-831726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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