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相关规定,以下申领病残津贴人员资格审核已通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邮箱rst_yanglaochu@gd.gov.cn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序号 | 申领地市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 鉴定结论 | 申领病残津贴日期 |
1 | 韶关市 | 卢少新 | 男 | 196607 | 韶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0250127 |
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7日至3月13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