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号)要求,经逐级推荐、评选、审核等程序,并报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拟定了正式推荐对象名单(见附件),其中: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9个、劳动模范4人、先进工作者5人。现将拟正式推荐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8月23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形式,向全省评选推荐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525室(省评选推荐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020-85950703、020-83134955
电子信箱:mzt_rsc@gd.gov.cn
附件: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广东省评选推荐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一、先进集体(9个)
广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
佛山市民政局
惠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
汕头市福利院
中山市救助管理站
揭阳市救助管理站
江门市殡仪馆
二、劳动模范(4人)
汪云芳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护理部副主任(专业技术六级)
钟永萍 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养老一部护理长(主管护师)
张晓茹 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九级)
杨丽霞 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副站长
三、先进工作者(5人)
陈 霞 梅州市大埔县福利院副院长
朱正香 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黄剑波 河源市连平县殡仪馆馆长
杜明主 云浮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李 笑 肇庆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管理九级、专技八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