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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达标名单公告(第七批)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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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2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5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0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7月,我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抽取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专家库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对提出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以下简称配置机构)申请的配置机构开展了资质评估。经专家组评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白云院区)、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从化院区)、广东省残疾人文化体育与康复辅具中心(原广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广东省假肢康复中心、广州博尔特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广州恩德莱康复器具有限公司、广州优邦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8家配置机构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标准》的达标标准,具备广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资质。现将8家评估达标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第七批)予以公布,上述配置机构可以按规定申请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

  特此公布。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广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达标名单及服务项目(第七批)


序号

机构名称

服务项目

资格有效期限

1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假眼

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

2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白云院区)

假肢,矫形器,生活类辅助器具,假耳、假鼻、假乳配置

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

3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从化院区)

假肢,矫形器,生活类辅助器具

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

4

广东省残疾人文化体育与康复辅具中心

(曾用名:广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假肢,矫形器,生活类辅助器具,助听器,光学助视器

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

5

广东省假肢康复中心

假肢,矫形器,生活类辅助器具

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

6

广州博尔特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

假肢,矫形器

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

7

广州恩德莱康复器具有限公司

假肢,矫形器

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

8

广州优邦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

假肢,矫形器

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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