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做好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人员
信息入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参加省直企业社会保险各单位:
为做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入库工作,我局先后于2021年4月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12月28日印发《关于调整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入库业务有关流程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参加省直企业社会保险各单位积极上报,但整体进展仍比较缓慢。现就加快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入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在全国特殊工种数据库开户的省直参保企业及时上报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从业信息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已开户的特殊工种企业应及时核实本单位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信息完成上报工作。请相关省直参保企业及时梳理本单位从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按照我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库手续。
二、已在全国特殊工种数据库上报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从业信息的加快报送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档案材料审核
参加省直企业社会保险的特殊工种企业已通过信息库门户网站上报从业人员信息的,应及时整理已上报的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档案材料,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殊工种工作经历审核申报表》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登录省厅“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申报“历史档案信息审核”及“特殊工种企业人员信息报送”业务。对长期不上报档案材料审核的,我局将在全国特殊工种数据库退回上报数据信息。
三、严格按照程序申报提前退休
企业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需登录信息库,查询该职工是否在信息库有特殊工种信息记录。没有纳入信息库人员需按规定申报备案后再行提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
企业查询信息库有特殊工种信息记录,且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登录“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申报“特殊工种认定”业务,公示结论与其它退休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