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00号)要求,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初审,我省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1.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及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务实担当、开拓创新。全力推进稳就业保就业,确保援企稳岗补贴政策落实落地,杏坛社区获评“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致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联调机制走在全国前列,海珠区被选定为“省市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和谐劳动关系海珠多元治理试验区”及广州市唯一小微企业劳动关系托管试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国广州人力资源产业园琶洲核心园区,打造“海珠人社一点通”平台。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实施全省民生领域事项首例数字化应用,海珠区仲裁院被评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海珠区人才服务中心获评“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2.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行“三到三服务”党建工作法,让发展实绩更有“温度”,惠民答卷更有“厚度”。推进珠澳港深度融合,实现社保业务“跨境通办”,成立全国首个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和“国际粤菜人才培训基地”。持续升级“促进就业十条”,打造“三项工程”珠海品牌,养老保险待遇居全省前列。落实助企纾困一揽子政策,与26个地市达成劳务协作,升级人力资源市场,派送春节暖心券。对标全国最高标准,推出“珠海英才计划”,2019年、2020年人才净流入率居全省第一。建成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民生服务事项100%“全城通办”,先后两次荣获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
3.广东省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引领,深耕人社业务,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获评“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脱贫攻坚突出贡献集体”“清远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市社保局城区分局获评2021年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推动市政府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签订框架协议,增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合力。市人社领域100%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率先建成遍布城乡的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广东省清远职教城每年向大湾区培养输送4万余人。“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为本地和大湾区培训技能人才33.98万人。出台《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创新人才引育机制。创建“1234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做法被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印发的《信息交流》刊发交流。
4.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技工教育管理处
近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以及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推动我省技工教育走在全国前列,2019年、2021年两次国务院办公厅督查职业教育获激励表扬。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广东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意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率先将技师学院视同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在全国率先开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改革试点,政策创新走在全国前列。突出质量办学,实现招生6年递增、技师学院21个地市全覆盖,技工院校在校生63.4万人,纳入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第一阶段建设院校数量46所,均居全国首位。突出校企合作,“校企双制”模式被纳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我省在世界技能大赛、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中金牌数、奖牌数均居全国第一,技工院校获奖数均占全省总量的94%,打造了享誉全国的广东技工教育品牌。
5.广东省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备选)
近年来,坚持党建引领,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大力打造“创新仲裁、高效仲裁、便民仲裁、阳光仲裁”,为群众解决忧“酬”烦“薪”,为企业纾困解难。先后获得“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第一批“五星级仲裁庭”等荣誉,多人获得市级表彰表扬。推行要素式办案、使用微信小程序办案、仲裁文书网上公开,出台劳动争议终局裁决等规则,畅通维权绿色通道,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和终局裁决率均位居全省前列。设立巡回仲裁庭、创新网上庭审模式、开展“仲裁开放月”活动,深受群众好评。
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
1.黄土根,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业务受理科科长
黄土根,女,1987年1月出生,土家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荣获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荣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等功。为推进市社保新信息系统成功上线,连续奋战两年有余,双脚打石膏仍坚守岗位,为全国社保信息系统建设提供示范。牵头推动实现社保同城通办和综合柜员制,网办业务占业务总量98%以上,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理顺受理经办服务管理秩序,推动业务全量进驻12个行政服务大厅,为247家企业提供社保直通车服务,打造深圳社保经办服务新标杆。设置爱心服务专窗,为老弱病残孕群体提供贴身服务,获广泛好评,所在单位业务大厅获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
2.陈润安,广东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江分局局长、黄江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黄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陈润安,男,1979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参加工作。从事人社工作20年,十次被评为“市人社系统先进个人”、两次荣立三等功。带头深入开展“快办行动”,黄江镇成为全市首推人社窗口高标准进驻镇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和人社业务下沉村社区综合受理试点示范镇。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统筹”,助推黄江镇就业创业和用工规模稳健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以内。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在2020年度全市高层次人才增长率考核中排名第一。所在单位先后获评“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东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东莞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3. 张东生,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东生,男,196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任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以来,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重大专项任务,作出突出贡献,2021年6月被评为“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动陆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屡创新高,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以内。推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高质量发展,建成多个示范培训基地,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以来累计培训学员8166人次,直接带动就业创业16000余人次;将“三项工程”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融合,举办多场特色美食品鉴会,有力促进乡村振兴发展,为陆丰裂变发展、实现蓝色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4.张乃师,广东省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
张乃师,男,196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9月参加工作。参加劳动监察工作以来,以“牺牲小家换来幸福千万家”的觉悟高度为民维权,有效探索工资支付保证金、银行代发工人工资等制度,并推动全市在建工程项目100%建立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为上级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顶层设计提供了“茂名样板”。快速有效查处化解华南商贸城等一批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的欠薪案件,2017年以来共为5.4万名劳动者追回了4.1亿元工资,事迹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南方日报》报道,2017、2018年度茂名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获省级A级评价。
5.黄维力,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一级主任科员(备选)
黄维力,男,1989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7月参加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打造省政府1.0至3.0版“促进就业九条”政策品牌,打破灵活就业就业社保权益壁垒,打通就业实名制登记堵点,打磨全省统一的就业补贴落实机制,搭建港澳青年政策服务桥梁,累计起草省政府文件9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份,推动我省就业制度走在全国前列。创设基层就业补贴等政策,推动40余万重点群体享受政策、稳在企业。起草就业形势月快报、季研判、深调研、年报告等材料近百份,参与建立失业风险防范应对体系,广东省就业工作2018年-2021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电 话:020-83134843;传 真:020-83134846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邮政编码:510045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