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人员
信息入库有关流程的通知
参加省直企业社会保险各单位:
我局于2021年4月2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参保单位先将档案材料提交我局审核特殊工种信息后,参保单位再将信息报送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备案。为保障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社保权益,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现将特殊工种岗位信息入库流程调整为“先报送、后审核”,即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在信息库先行报送有关信息,之后报送档案材料进行审核。相关报送流程调整如下:
一、先行上报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从业信息
参加省直企业社会保险的特殊工种企业根据分配的用户权限,先行登录信息库门户网站,按照4月2日下发通知所附《报送系统线上办理流程》及《报送系统操作手册》,依据本单位参保人原始档案记录,填报本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通过信息库门户网站提交承诺书完成上报。
二、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档案材料审核
各企业整理上述已上报的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档案材料,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殊工种工作经历审核申报表》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登录省厅“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申报“历史档案信息审核”及“特殊工种企业人员信息报送”业务。
我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与单位报送入库信息一致的,按流程在信息库进行复核,确认无误的数据入库备案。审核结果与单位报送入库信息不一致的,在信息库中反馈未通过的原因,单位登录“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我局的审核结果,在信息库修改完成后重新生成《承诺书》,再次提交审核。
三、严格按照程序申报提前退休
从2022年1月起,企业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需登录信息库,查询该职工是否在信息库有特殊工种信息记录。没有纳入信息库人员按规定申报备案后再行提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
企业查询信息库有特殊工种信息记录,且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登录“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申报“特殊工种认定”业务,公示结论与其它退休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