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函〔2023〕25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更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22〕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关于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编制了《广东省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以下简称《参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准确理解《参考文本》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平台用工的指导,稳妥有序推动《参考文本》应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16日